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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运用“四个明确”组织干部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

日期: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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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承诺对象、承诺内容、承诺要求、承诺纪律。”近日,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纳雍县纪委运用“四个明确”组织干部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

明确承诺对象。全县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

明确承诺内容。严格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向他人收受或赠送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格遵守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节日纪律要求,不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走访宴请、旅游健身,不公车私用和违规他用,不参加违规组织的老乡、校友、战友会,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不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补贴等承诺。

明确承诺要求。要求各单位组织承诺对象认真学习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及其他有关规定。

明确承诺纪律。县纪委监察局成立7个督查小组在春节前后不定时对干部承诺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确保承诺无遗漏、无死角。对违反承诺、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从严处理,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35名县处级干部和1781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签订了廉洁过节承诺书。(赖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