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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纪委对近期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日期:2017-01-19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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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下午,根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勇的安排,县公安局纪委在该局四楼会议室对近期市、县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县公安局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通报了近期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对县公安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介绍了此次约谈的目的和背景,并组织全体约谈对象集中学习了《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公通〔2016〕38号),对市局“12.23”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及《毕节市公安局队伍管理规定(试行)》再次进行了传达学习。

针对接处警和立案不实问题,县公安纪委主要负责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正确履职,要把如实立案作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根本,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二是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水平,要不断加强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效提高民警的综合能力素质,解决队伍中不会做、不懂做、不能做的问题。三是法制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和培训力度,积极履行和落实执法过错及追究工作的指导、查处和督办工作。四是纪委、督察、信访部门要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的核实、查处,要从严从快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五是政工部门要将单位、个人的执法办案情况纳入考评,凡发生严重执法过错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不得提拔重用。

关于贯彻落实市局“12.23”会议精神,县公安局纪委主要负责人强调:一是要及时“补课”,各单位要组织对“两学一做”、“三强三铁”、“五抓五促”及“12.23”会议精神等应知应会知识进行学习,熟知相关要求。二是要抓好落实,要拿出具体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切实开展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三是要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会风会纪和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是春节临近,各单位要勤打“招呼”,守好“底线”,严防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约谈中,各被约谈对象畅谈了感受,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表示将引起高度警醒,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