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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纳雍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县委 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6-04

来源:纳雍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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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政治自觉、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位统筹、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一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政工科,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挥调度、督促指导、推进整改落实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设置5个整改专班。即: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整改专班、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整改专班、党的作风建设工作整改专班、党的纪律建设工作整改专班和反腐斗争工作整改专班。由相关局领导牵头,涉及整改工作的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抓落实。三是建立整改工作小组。形成了以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总揽、5个工作整改专班为依托、各责任单位为保障的“1+5+N”组织落实体系, 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力有序展开。

(二)强化安排部署,压实整改责任。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公安局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适时调度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3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召开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整改过程中不定期组织5个整改专班人员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汇总情况,查找不足,分析问题,明确下一步的目标任务。三是实行月调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委每月听取汇报,调度整改工作,对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总体分析,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整改意见。

(三)强化方案设计,务求精准发力。为按时高效完成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门力量,经反复研究请示,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下发了《中共纳雍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纳公党发〔2019〕23号)和《纳雍县公安局关于县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清单》,将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拟制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要求以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四)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公安局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扣公安工作的长远建设,认真举一反三,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着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先后修订完善和制定了《纳雍县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分解表和措施细化表》《纳雍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纳雍县公安局队伍管理规定》、《纳雍县公安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纳雍县公安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县级公机关权责清单》《纳雍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纳雍县公安局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纳雍县公安局财务移交工作制度》《纳雍县公安局案件办理审核规则》《纳雍县公安局督办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纳雍县公安局案件卷宗管理规定》《纳雍县公安局廉政约谈分级管理制度》《纳雍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18个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的长效性。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践行“两个维护”有差距,落实中央关于党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1.针对个别党支部无党务公开栏和党务公开资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要求,本着“简便、实用、有特色”的原则,创新形式、拓展渠道,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党务公开,全面打造阳光党务。二是认真履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标对本,做到细化、量化、不留死角进行党务公开。三是结合实际于2019年4月25日在我局办公大楼1楼设立了党务公开栏,并将党务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2.针对个别派出所联合支部有公开栏、无公开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党务公开,确保党建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二是将党务公开作为督察大队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党支部及时将党务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公开。经过反复的督导整改,截止2019年5月,局属各党支部已全部将党务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落实。

3.针对个别派出所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细化职责任务,并明确各党支部由1名党员同志专门负责党务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党建工作资料,截止2019年5月已全面整改到位。

4.针对部分党组织党建资料管理不规范、党建材料零散混乱,未分类装订管理、个别党支部不能提供2013年到2017年间有关“三会一课”的党建资料等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明确各党支部由1名党员同志专门负责党务工作,负责党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截止2019年5月已全部整改到位。

5.针对辅警党员未纳入支部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辅警党员纳入支部管理作为推进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机制,对辅警党员全面清理,全部纳入管理,并结合辅警党员在各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充分发挥辅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截止2019年6月,已将17名辅警党员全部纳入局属支部进行统一管理。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严格对照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我省公安交通民警发放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落实〈贵州省公安机关从优待警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黔公交〔2009〕329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贵州省看守所民警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完善相关财务报销手续。二是县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组对相关科所队长进行约谈。三是勒令违反四风的个别单位向县公安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督促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政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

7.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纪律规矩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警务保障大队和审计科牵头,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全面的排查检查,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统一制作制度牌,落实制度上墙工作,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加强离任审计,严格落实财务移交规定,规范财务资料保管。二是建立完善了《纳雍县公安局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纳雍县公安局财务移交工作制度》,已明确财务岗位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和财务出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财务确交接前应做的各项工作内容。三是制定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制度上墙工作,并严格执行。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纳雍县公安局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纳雍县公安局财务移交工作制度》规范财务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五是县纪委县监委第八纪检组对纪律规矩执行不够严格的个别单位班子进行约谈,并勒令向县公安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督促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8.针对个别单位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公款私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单位已根据要求规范账目管理,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活期存款明细表。二是属县局二级机构财政不能独立开户的,县局及时与财政局协调,将个别单位收入上交财政返还使用。三是从严从实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精细规范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已落实廉政领域风险防范责任,要求必须具备进货清单和消费者签字认可,并由带班所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把关。

(五)反腐败工作方面。关于主体责任担得不够实、监督责任压得不够紧问题的整改落实。

9.针对个别单位《2018年度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书》无签订时间、无分管领导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共召开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了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书,并于4月4日组织全局上下层层签订,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

三、后续整改工作安排

县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下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整改力度,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这次政治巡察是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一次严格的“政治体验”。局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将持续抓住这一契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巡察整改落实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二)突出从严管党治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从教育抓起、从制度严起,对软弱涣散、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党组织进行彻底整顿,真正使全局各级党组织达到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作用发挥明显。

(三)持续推进整改落实。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督导不松、力度不减,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和长期坚持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完成后续整改工作,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突出“三重一大”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风气、强化监督问责等,充实组织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3530169;QQ邮箱:1786848807。

中共纳雍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