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猪场苗族彝族乡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日期:2018-12-13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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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8年4月27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猪场乡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猪场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猪场乡党委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反思存在问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跟踪调度整改过程,形成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的格局。 (一)落实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9月3日,以党委文件转发《关于对纳雍县猪场乡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将巡察反馈意见向全乡各党支部通报,并向相关股室站所提出整改要求。 (二)建立整改工作机构。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党建办,明确组织委员为办公室主任,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个人分工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乡党委认真贯彻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足实际,研究出台《中共猪场乡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猪场发〔2018〕122号),对巡察反馈指出的7个方面32个问题,逐一细化分解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各个问题分别由责任领导、牵头领导、责任人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对表推动落实。 (四)实行整改台账管理。针对反馈的整改问题,形成每个问题专人负责、专门档案管理,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确保压实整改责任、掌握整改进度、如期取得整改实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四个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猪场乡党委会议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猪场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猪场乡党委“三重一大”议事规程》,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猪场乡落实落细落好;严肃党委会召开时间、程序,杜绝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
2.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将党章党规、党风廉政应知应会知识、“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等纳入党委中心组日常学习计划,目前共组织学习12次;督促各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对党员的培训教育5次;加大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的指导和督查力度,乡党建办不定期到各支部抽查“三会一课”召开情况3次;按县委组织部相关规定收缴党费并及时上缴;将“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工作纳入月考核;乡党建办每月不少于1次到支部开展党建指导工作,督促各支部完善党建资料规范装档,目前共开展指导工作4次。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猪场乡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实施方案》《猪场乡乡村干部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方案》,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并进行了测试,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不断增强。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干部选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猪场乡党委根据各村具体情况,选派了8名优秀同志到村担任村支部书记;组织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共36人学习了《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并进行了测试;巡察反馈后,全乡11个行政村共计87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计划今年12月底前全部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市委巡察后处分了1名党支部书记和1名党支部副书记,并责令辞职,现对1名村党支部副书记正进行立案审查。乡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大力发展党员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加大在返乡农民工、农村知识青年、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力度。
2.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猪场乡党委会会议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猪场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并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1次。项目实施必须按项目批复文件开展项目建设:一是将项目情况提请党委会议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二是会议决定后发布相关信息,履行招投标或竞谈程序;三是由中标企业(个人)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可开工建设。
3.党务政务公开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猪场乡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制度抓公开。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乡村两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三重一大”必须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截止目前,全乡对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林权争议处理、民政救助政策落实、党务警示警训工作流程等共计23类事项进行了督促公开更新。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干部作风飘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乡纪委牵头,严格执行年初出台的《猪场乡驻村干部管理考核细则(暂行)》(猪场发〔2018〕32号)《猪场乡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猪场发〔2018〕33号),制定出台了《猪场乡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实施方案》(猪场发〔2018〕100号)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干部(村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二是制定“作风评价”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作风评价”活动,严格督查群众通过手机二维码对部门服务质量进行的评价,推动全体干部(村干部)职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学习,提高依法依纪办事能力。四是纪委加强作风督查力度,对到岗到位不好、履职不到位、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一律通报曝光。自市委巡察以来,乡纪委对乡村干部共计39人次进行了通报曝光,免去1名村支部书记和2名村支部副书记职务,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2.领导干部特殊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猪场乡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纳财字〔2015〕144号文件精神,熟知纳雍县关于差旅费报销的相关标准。制定出台了《猪场乡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管理细则》,规范今后出差管理。由乡纪委呈报县纪委、县监委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3.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发放2013年职工加班费问题,已清退结束。
(2)发放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阶段性任务奖问题,已清退结束。
(3)代发“培训经费”问题,己清退结束。
(4)保障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借国庆、中秋、春节等节假日向职工发放加班费、奖金和过节补助的通知》(猪场发﹝2018﹞148号)文件,严格管理各项经费使用。
(5)责任追究。呈报县纪委、县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4.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考核的实施方案》(猪府发﹝2018﹞230号)文件,禁止由乡财政垫付农合资金。对2019年筹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是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通过标语、横幅、LED、小组会、院坝会等宣传到每家每户,动员老百姓主动缴纳新农合参保金。二是必须一户一档,参合信息与参合金额核对无误后才能录入系统。三是呈报县纪委、县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财政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单位油卡落私户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并呈报县纪委、县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2)报销私人车辆油费问题。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制定了猪场乡《公车使用制度》规范公车使用。
(3)报销个人户头电信发票问题。经核实,个人户头办理的宽带全部都是用于办公,到期后将全部停用,转由乡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
2.项目借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项目借款混乱,冲账随意问题。乡党委安排各班子成员对自己所管理项目无合同借款的进行查缺补漏并要求:一是乡扶贫工作站对全乡所有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二是乡财政分局对全乡项目建立资金管理台账;三是乡财政分局必须严格执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毕府办函﹝2018﹞80号)精神,遵照《报账流程图》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流程图》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其次,猪场乡自毕府办函﹝2018﹞80号文件出台后,对所有项目资金均按此文件精神执行了报账,部分前期无合同借款需要报账的项目,必须备齐所需材料,方能提出报账。对目前还没有承包书(合同)的,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按程序办理合同;对前期不合规的借款一律进行清理,同时补办完善相关借款手续,严格借款程序,无进度不拨款。
(2)违规借出财政资金问题。由借款人在乡党委会议上通报情况并作出情况说明;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明确今后不得违规借出财政资金。
(3)个人大额借款长期不冲账问题。根据纳雍县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指挥部《关于猪场乡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情况报告的批复》(纳通村路指挥部〔2015〕27号)文件,猪场至夹沟、压落箐至卢营通乡油路的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借款符合规定,后经纳雍县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指挥部《2014年项目验收工作会议纪要》(纳通村路指挥部〔2015〕84号)文件,此条通乡油路现己验收,应予报账冲抵原借款。猪场乡现在已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正督促其及时完善资料报账。
(4)余某调离猪场乡后,9万元借款未结清问题。此借款己于2018年7月报账结束。
(5)保障措施。制定出台了《合同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监管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材料物资使用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项目监管工作。
(6)责任追究。由乡纪委、呈报县纪委、县监委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3.对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监管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乡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乡财政分局在今后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猪场乡财务公开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下属部门的财务作相应检查和指导,规范下属部门和全乡财务管理。
4.对上次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未予重视。
整改情况:由乡党委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财政部门已牵头制定《项目资金监管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理项目借款、报账等手续;项目主管部门对每一个项目建立了项目台账及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进行管理,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5.长期租用私人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纳雍县尚无固定的政府指定租车公司,猪场乡人民政府向纳雍友缘汽车租赁行租用贵FYL356车辆(别克昂科威)和贵FXR345(福特虎翼)车辆,租期为3个月(短期租用)。同时,制定出台了《猪场乡公务用车制度》,切实加强政府车辆管理。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猪场乡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毕节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查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力不到位,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严肃查处追责,坚决维护党纪严肃性。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乡纪委牵头,一是对全乡村干部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台帐,对3名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不宜担任村干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免职。自市委巡察以来,乡党委通报乡村干部39余人次;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举报邮箱、张贴(发放)“党群连心卡”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制定出台了猪场乡《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猪场乡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实施方案》,转发《<纳雍县“作风评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七)关于服务脱贫攻坚方面
1.项目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乡财政分局建立《水泥供应商预付款台帐》《砂石供应商预付款台帐》,扶贫工作站、村建站、各村及有项目的各单位建立《项目材料物资使用台帐》。在今后项目物资使用管理中,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时,必须提供项目《材料物资使用台帐》作为印证,并由乡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纪要明确付款方能支付。相关台帐从项目开始实施时就要由项目主管部门督促建立,项目主管部门对主管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物资流通将严格按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监管制度》《材料物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二是由乡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2.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要求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建立《项目材料物资使用台账》,对不合理的物资使用及时提出整改,对项目建设使用物资进行动态有效的监管,防止项目建设物资浪费、流失。
3.部分扶贫项目长期未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倮保鸠村长毛兔养殖项目已于2018年8月23日全部报账结束。
4.扶贫工作粗放随意,态度消极涣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1)乐咪营村2015年肉牛养殖项目存在的问题。乡纪委对乐咪营村肉牛养殖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截止11月28日,乐咪营村肉牛养殖项目共有37头牛。按照整改要求,实施主体必须在12月底之前完成分期购牛任务并兑现2018年度利益联结。
(2)蛇场村2012年养羊项目存在的问题。农业服务中心于2018年9月30日己下发整改通知书给项目实施主体督促整改,整改计划定于12月24日前全部整改结束。
(3)蛇场村养蜂项目存在的问题。2018年10月22日蛇场村召开养蜂项目贫困户座谈会,通过村支两委对养蜂项目的运作模式进行讲解,有68户贫困户自愿入股养蜂,并和村委会签订养蜂协议,有3户不愿意参与入股养蜂项目,正在协调退还入股资金。
5.扶贫数据不准确。涉农信息管理不善,形成制度漏洞,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乡林业站,村委会相关人员和退耕农户本人利用测亩仪到退耕小班实地抽查测量,测量的数据与原分户丈量的面积是一致的,结合退耕农户提供的土地确权证书上登记的面积,以上退耕农户退耕面积原始丈量的数据是真实有效的。
由社事办牵头,对发放失败的农户信息进行了再核实,并通过与信用社、派出所对接农户信息后,由乡政府统一造册登记到信用社为农户办理了银行账户,由于牵涉的资金年限不一样,有的农户外出多年无法联系,发放工作量较大,预计12月底前发放结束。
6.承包方损害贫困农户利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乡林业站督促承包方分别与大冲村委会、水箐村委会、大多拱村村委对接,双方对农民工用工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后均已认可按村委提供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花名册进行兑现。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已根据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通知》的精神,于2018年10月18日为承包方向上级申报农民工工资513000元。承包方于10月18日也作出了书面承诺,承诺待申报的资金到账后,自己再筹措一部分资金,一并按时足额兑现到每一位农民工手中。
对在今后林业工程建设中,乡党委将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监管,对承包实施工程的主体,建立缴纳工资保障金制度。在用工后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乡党委将用实施主体缴纳的工资保障金扣抵其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巡察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两个月以来,虽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下步任务依然艰巨,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期望相比,与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下一步,猪场乡党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坚持紧盯既定目标,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我乡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小康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7—3708006,邮编:553312;电子邮箱:nyxzcxj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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