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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治:“五抓五促”有效推进省市专项监察项目

日期: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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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乐治镇紧紧围绕《中共毕节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毕节市组织开展省市级层面专项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毕纪通〔2017〕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民生监督特派组的职能作用,强化“五抓五促”措施,有效序时推进省市专项监察项目。

抓保障促效益。为保证工作有效推进,镇纪委整合力量,抽派财政分局一名会计专业毕业的业务人员参与民生监督组工作,配备了照相机、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办案工具和设备,外出走访、办案的差旅费时报时销,有效落实了后勤保障。    

抓宣传促提高。为强化对民生项目监督的认识和意识,镇纪委民生特派组组织民生监督员开展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共毕节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毕节市组织开展省市级层面专项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毕纪通〔2017〕22号文件)、《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法规精神,提高各位民生监督员对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在各村(居)张贴民生监督宣传标语20余条、在镇信用社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生监督项目、法规等内容、开展“赶集天”宣传,各村(居)通过“院坝会”、“板凳会”等形式召开群众宣传会40余场次。提高了群众对民生项目及监督的认识。

抓管理促监督。镇纪委多次召开座谈会、分析会,专门对省市民生监察工作进行研究,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对村级民生监督联络员的管理和指导,形成上下互动、上下联络、上下沟通工作格局,有力地加大了监督力量。

抓梳理促整改。镇民生监督组围绕省市文件会议精神,对扶贫工作站、财政分局、社会事务办、林业站、教管中心、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等涉及民生项目的单位分门别类建立民生项目工作登记台账,要求他们负责梳理好每月的备案资料,规范操作程序,并于每月底将备案资料交特派组办公室备案。对民生项目备案不规范、不及时或不备案等情况进行督促,并限期进行整改。

抓走访促落实。镇民生监督组切实开展民生项目的监督,认真抓好民生项目资金备案,加强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从当前涉及民生项目的敏感问题和热点难点的对农村低保、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公益林补助、生均公用经费等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问题中,特派组明确巡查主题进行专项巡查,不断拓展信访渠道。对工作不力或有违规行为的,下发督办建议书并限期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目前,特派组开展巡查 20余次,发现问题 15件(直接受理群众反映 4 件),整改落实4件,正在核查4件,现立案 7 件,结案4 件,给予党纪处分 4 人。(乐治镇卢漫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