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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心存侥幸领低保 七旬老人悔当初

日期: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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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7日,人们还沉浸在国庆长假的喜庆日子里,一位衣衫破旧、说话不清的老人却在两位中年男子的陪同下,走进了纳雍县猪场乡纪委办公室,老人嘴里吞吞吐吐念叨:“我没有得低保,我的低保不见了”

“怎么回事?坐下来慢慢说”。在监督组工作员的询问下,从两位陪同人员口中得知,陪同人员一位是老人的弟弟,另一位是老人所在村的组干。老人名叫杨明山,苗族,今年76岁,属于农村独生子女低保户,因其智力低下,自理能力较差,唯一的儿子又常年在外打工,自2009年以来,他一直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但是,2016年1月份以来,杨明山的低保金不知被谁领走了,存折也不见了。

 了解情况后,猪场乡民生监督组立即对涉及问题展开了调查,通过对该乡民政办低保发放花名册核对和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配合下,确认其低保金被同村一名72岁的余泽忠老人领走。因平时余泽忠经常到杨明山家串门,并取得杨明山老人的信任,在2015年杨明山曾请余泽忠和他一起到农村信用社领取过低保金,并将密码告诉了余泽忠。2016年年初,余泽忠到杨明山家串门时起了私心,将杨明山的存折骗走,他认为杨明山老人智力不清,不会有人知道这事情,心存侥幸,并于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9月19日分5次从信用社将杨明山存折上的3950元现金取走,并占为己有。

 由于余泽忠属于农民群众,并非纪检监察对象,调查组对余泽忠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其非法占有的低保金和存折立即归还给了杨明山,余泽忠也当即写下了悔过书,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低保,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顾名思义,这是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生活底线的制度救济方式,是用于保障困难群众最低生活水平的“保命钱”。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持续加大,惠民政策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低保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屡屡变形走样,低保金一度成为一些人肆意染指的“唐僧肉”,人人都想吃。两位老人已是古稀之年,本是享受儿孙满堂,天伦之乐的日子,一个只能靠“保命钱”维持生活,一个却为了别人的“保命钱”铤而走险,让人心痛更让人深思!(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