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改非”不等于免责
日期:2016-10-12
来源:贵州省纪检监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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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分管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了6年多时间,水、电未接通,圈舍也未修好,导致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无法入住……”近日,纳雍县对羊场乡主任科员任佩义的问责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任佩义“改非”快两年,没想到自己会被问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情是这样。
今年8月26日,纳雍县政府主要领导到羊场乡督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在该乡菜子地村安置点发现农户入住率低,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
纳雍县纪委由派出第六纪工委牵头,羊场乡纪委配合,组成调查组仔细查阅项目审批、项目施工、资金拨付等资料,走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农户,了解不能入住的原因。
经调查,2009年8月,贵州省发改委批准羊场乡菜子地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64户280人,总投资143.3万元,安置方式为就近安置。
同年9月26日,羊场乡召开党政联席办公会议,明确该项目由时任乡党委副书记任佩义负责牵头抓好落实。
项目实施过程中,羊场乡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研究后调整28户到该乡戈落村实施,菜子地村纸厂组实施36户。戈落村修建并安置了20户,因8户农户不愿意而退出安置。2010年上半年,菜子地村纸厂组安置点住房修建、院坝硬化、室内电线布置、公厕和水池修建工程全部完工,而输电线路、饮水管道、圈舍修建未实施,导致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无法入住。
在调查中,调查组发现,2010年11月,羊场乡党委调整分工,任佩义不再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1年11月,任佩义当选乡人大主席。2014年12月改任该乡主任科员。
“从调整分工到当选乡人大主席直至‘改非’,任佩义既未将曾经分管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移交给其他分管领导,又不过问、追踪项目实施情况,导致安置户无法入住。”调查组组长余祖琴说,“这是典型的失责失职行为,导致易地扶贫搬迁这项惠民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9月28日,纳雍县纪委根据调查组初核情况,决定对任佩义立案调查。9月30日,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我是有责任的,不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后没有及时移交,影响了安置户入住,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在调查谈话中,任佩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脱贫攻坚是场硬战,每一项扶贫政策、每一个扶贫项目的实施,都需要党员干部不折不扣的落实,真正让项目落地,让群众受益,实现早日脱贫。
“对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不论在职与否,坚决予以问责,用严格的问责倒逼党员干部担当责任、落实责任,用坚强的纪律保障全面脱贫、同步小康的发展目标。”纳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