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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教育系统“七措施”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日期:2015-11-23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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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改革,有效实施依法治教,全力规范办学行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纳雍县教育系统“七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六次全会以及县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全县广大教师的思想觉悟。

二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抓好教育系统“十风”教育活动,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和教育系统“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报告会。

三是制定了《纳雍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协同县检察院制定了《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纳雍县教育局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协调制度》,构建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梳理权力运行目录,并逐项制定防控措施,截止目前,备案了局机关“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市纪委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用制度约束管理,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贵州省党员干部组织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等有关规定。

六是制定《纳雍县教育局领导干部及股室联系乡镇(街道)、县直各校(园)帮促教育发展制度》,有效深入基层进行督查、指导和落实局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确保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实效。

七是按照《纳雍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教育局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耐心接待涉教上访群众,真正做到有效稳控;积极组织实施教育惠民政策,对教育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难点热点问题处置及时,方法得当。(邓仕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