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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第一季度注重“四个强化”打造纪检铁军

日期: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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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季度,纳雍县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有关会议的精神,以围绕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总体目标,注重“四个强化”,从而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选拔配备工作。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学历关、年龄关和专业关,按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调干部14名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干部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并行文要求要求配齐配强乡镇民生监督组。同时,选派5名干部到乡镇任第一支村书工作,轮岗交流纪检监察干部3名,配备1名股级干部,配合县委组织部推荐交流干部2名,提拔干部1名。

强化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以会代训、以案带训、跟班学习、组织培训等途径,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批谋划工作有思路、研究工作有见地、推动工作有办法的专业型人才。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1人;参加省纪委组织人事培训2人;组织委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9次;邀请市纪委4名专家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1次;分别组织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干部80余名参加纪检监察业务测试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175余名参加“两准则四条列一规则”知识测试;组织14支参赛队参加纪检监察系统“两准则四条列一规则”电视竞答赛活动;选派1名科级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科级班培训;与县委组织部行文在县委党校分三期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目前,第一期培训已正式启动。

强化制度建设工作。重新修订出台《考勤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等。实行出勤“签到制”,严格考勤,超过签到时间10分钟不到岗或中途离岗,以迟到、早退处理;超过签到时间30分钟不到岗以旷工处理。请假实行书面报批制度,未经批准离岗一律视为旷工。实行考勤与业务目标考核、案件查办情况、平时个人履职情况、联系部门履职等相结合,合理评定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工作绩效。

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将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着力在强化“打铁还需本身硬”意识上下功夫,在铲除“慵、懒、散、慢、浮”顽疾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群众反映的2名干部进行函询,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处分2人,全县通报批评6人(并对其进行询问示警约谈,责令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通报批评3人,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