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放自如“破”《规则》
日期: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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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基层监督执纪干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要贯彻好,首先就要学习好,要学习好,就要它给读透了,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工作中,运用起来就会得心应手,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了。
如果把监督执纪干部都看成为江南才子的话,那么,《规则》就是才子们手中的一把“折扇”。
“折扇”收起来,即为监督执纪干部手中的《规则》。
“折扇”展开了,露出一角来,是什么呢?它是“规则”,什么样的规则呢?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什么意思呢?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规则”就是文章的题眼。
这个规则再展开,它有两条线。一条线为九章、共五十七条、八千零三十六个字。一条线为总——分——总,第一、二章是写总的,为总则和领导体制;第三、四、五、六、七章是分写的,为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审理;第八和九章又是写总的,为监督管理和附则。
全部展开来,我们再切入进去,随便一个点,如:第四章谈话函询,共四条,也是总分总写法。第十八条就是写了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是总;第十九条是谈话,第二十是函询,共为分;第二十一又是对谈话函询工作的办结时限、报批和处理进行规定,为总写。又如:立案审查中规定“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监督管理中规定“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这些,就是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一脉相承的,它说明了这是我们党内的工作规则之一,是我们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反过来说,说的就是《规则》的适用范围了。
“读书破万卷”如何“破”?说白了,就是读透了,找出它的规律,找到它的核心,即题眼。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来说,九章五十七条八千零字,很多内容,可是读透了明白了就“规则”两字!但是,我们心中又都有百万兵,放出来,它就是九章五十七条……(干部室张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