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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召开第四期周学习例会

日期: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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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县纪委监察局召开第四期周学习例会,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主讲的同志,分别作题为《谈话取证的方法与策略》、《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几个问题》和《一则典型案例分析》的讲课。县纪委及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谈话取证是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最常见、最重要、最直接的调查手段之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讲同志为大家系统讲解了“谈话取证的方法和策略”。包括谈话取证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准备、技巧和策略以及谈话的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攻心为上、利用矛盾、造成错觉、欲擒故纵、激将法等谈话策略是纪律审查人员多年办案的经验积累,为今后的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了学习借鉴的素材。 

案件审理室负责主讲的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为大家讲解了案件审理的含义、地位作用和重要性、任务和职责范围、原则要求和程序等4个方面的内容了。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主要是审理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通过学习,让大家认识到在办案过程中,要能转换角色,站在案件审理的角度,看调查取证是否充分证明对象违纪,这样,使办案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主讲的同志通过分析一则案例,讲解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的程序性错误。让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同时也得到警醒,深刻认识到纪律审查的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环节,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力争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

参加学习的同志们表示,三位主讲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为我们讲课,虽然内容不多,时间也不长,但通过认真聆听,对纪检监察各块工作业务有所了解,这样的学习活动能增进同事之间的沟通联系,为纪检监察工作形成合力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