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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强化巡察监督|维新镇“3小长”被移送司法机关

日期: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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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纳雍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对维新镇开展巡察过程中,聚集“六小长”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该镇群众工作站站长田朝杰,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罗永明、原党支部书记周训崇涉嫌严重违纪。

经纳雍县纪委监察局立案审查,田朝杰、罗永明、周训崇3人共同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套取财政征地补偿资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在违纪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3月8日,经中共纳雍县纪委常委(监察局长)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田朝杰开除公职处分,给予罗永明、周训崇开除党籍处分,并将3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