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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公正执纪办铁案121件|复审上诉“双归零”

日期:2015-11-06

来源:毕节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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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纳雍县纪委在纪律案件查办中,坚持把公正执纪放在突出位置,在执纪中注重公正,在力保公正的前提下注重廉明,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护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让每一桩案件经得住历史和时间的检验。1至10月,在查办的121件案子中,复审、上诉“双归零”。

  据该县纪委分管案件工作的副局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介绍,该县主要采取“制度+承诺+监督”三项措施齐聚发力,为公正执纪办铁案“铺好道”、“指好导”、“领好航”。

  完善制度立规矩。县纪委以对纪律和审查对象高度负责的严谨态度,着力构建较为规范的办案制度体系,堵塞纪律执行过程中“失之于轻、失之于重、尺度不一”的漏洞,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守章必严、违章必究。先后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纳雍县纪律审查人员行为规范》、《纳雍县纪委办案人员工作纪律》、《纳雍县纪律审查对象谈话制度》、《纳雍县纪委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在这4个制度的框架内实施纪律审查,切实做到:办案既严肃又廉明、既深查又不鲁莽粗暴,执纪既严格又公正、既维权又不容忍违纪行为,取证既抽丝剥茧又不粗枝大叶、既放不过半点蛛丝又不诱供逼供,定案既重证据又不偏袒、既重事实又不包庇,让被处分者既心存敬畏又心服口服。对有规不矩、有章不循、任性妄为,办糊涂案、情感案、情绪案的人员,按照规章制度,依纪依法“对号入座”,承担纪律责任。

  签责签状履承诺。县纪委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方式,由分管案件的常委副局长与委局机关5名查办案件的室主任,派出纪工委的7名书记、7名分局长,乡镇26名纪委书记,签订中层纪检干部公正、廉明、文明办案《责任书》45份。由查办案件的室主任与下属人员,纪工委书记与纪工委人员,乡镇纪委书记与乡镇纪检干部,签订基层纪检干部公正、廉明、安全办案《责任书》103份。组织45名正、副科级办案人员向党的《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即“一法两条例”,进行公正廉明办铁案、办硬案的承诺。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层层落实到岗、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大大小小案子的查办上,把公正执纪办铁案的工作规矩、工作纪律、责任意识绑紧在纪律审查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中,让纪检干部有责有为、言而有信、言而有行。

  跟踪盯紧勤监督。有了“制度+承诺”,还需“督查+落实”。县纪委以“跟踪看落实、监督逼落实、盯紧催落实”为着力点,实行执纪与督纪同步跟踪、同步监督、同步到位,不让制度、责任、承诺成为“念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稻草人、软约束、空约束。明确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盯紧、督促“制度+承诺”的落实,对办案、定案、结案的各个具体环节进行有效监督,以事实为依据、纪律为准则,对照处分条例条款,着力把好“纠错、揭短、堵漏”三道关口,监督好案件的定性和处分结果的定论。盯紧案件审查、审理、裁决人员严守制度和信守承诺,落实好签订的“责任状”,兑现好承诺的“誓言”,切实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公道正派、不徇私枉纪,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护审查对象的正当权益。严禁“正气而不为、邪气而为之”,严禁办出乱套出格、袒护包庇、冤屈他人的案子。(卢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