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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纪委县监委严防“升学酒”“谢师宴”狠抓作风建设

日期: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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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精神,近日,纳雍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禁止借升学之机滥办酒席的通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举措”严防滥办酒席风回潮。

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我县关于整治城乡滥办酒席的相关文件精神,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升学酒”“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款物;严禁采取小范围、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升学酒谢师宴”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纪违规行为;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者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入学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或者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接送子女上学。

抓好教育警示,着力增强责任意识。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摸清情况,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送提醒函,督促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坚决抵制借子女升学之机参与或违规滥办酒席收送财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约谈全县教育系统相关负责人,督促其履行监管责任,严禁教师参加“谢师宴”,并通过录取考生向其家长或监护人提醒打招呼,不得违规操办“升学酒”和“谢师宴”;各乡镇(街道)以及村居“两委”要结合“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内容,统一印制公告进行张贴发布,加大宣传整治“升学酒”、“谢师宴”的力度,让全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抵制大办滥办违规酒宴的活动之中。

突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把查处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酒”、“谢师宴”等行为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职工有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村居“两委”要认真落实“分级管理、分片负责”制度,明确职能职责,有效推进治理工作;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辖区内群众违规举办“升学酒”、“谢师宴”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

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等,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回应群众期盼并向社会和群众公布治理情况,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实现力量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