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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三措施对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及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整治

日期:2019-07-04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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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纪委市监委在开展作风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我县少数单位在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纳雍县三措施对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及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首先是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方面。2017年9月1日,《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正式施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2017年9月1日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全面进行自查清理。自查包括:公务接待过程中是束存在违规使用酒水、香烟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购买公务接待酒水及香烟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公务接待、同城接待的问题等。各级各部门在组织自查清理过程中要做到全覆盖,要形成自查台账。其次是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方面。严格对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自查清理。自查包括:是否存在超编制、超标准车辆,是否存在违规换车、借车和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是否存在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是否存在私车公养、用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将公务加油卡套现私吞等问题;是否存在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接送上下班等公车私用突出问题等。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县纪委县监委将按照工作要求,在7月中旬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自查清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监督联系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对照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公安天网系统、税务系统等大数据平台,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县机关事务中心结合职能职责,切实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9起公车私用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相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照有关整治要求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严格追责问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做好自查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自查清理和按时上报自查情况,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单位内容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束,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格监督检查,将所联系的单位和部门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的,一律“一案三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