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严格问责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中作风突出问题
日期: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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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突出问题,问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励及单位‘评先选优’。”今年以来,纳雍县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掀起“问责风暴”,着力整治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现象及“脸好看、门好进、话好听、事不办”等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明确问责事项。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中出现服务不主动,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等现象,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等问题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推诿扯皮导致工作不能落实的,不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公开办事等制度,对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受理和办理,对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不予答复解决,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事项的,对政策规定宣传解释不到位,不依法或依照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的;利用工作职权“吃拿卡要”,向企业索取财物,违规接受有偿服务,摊派或要求购买指定商品,暗示服务对象给予好处的;其他有损纳雍形象、损害企业利益的“僵庸懒浮散”等作风问题之一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问责方式。情节较轻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启动蓝色预警等处理;情节较重的,责令责任单位分管领导通过电视公开道歉,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作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黄色预警、召回管理等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通过电视公开道歉,视其情节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红色预警、免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处理。
运用问责结果。问责情况纳入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励及单位“评先选优”。单位被通报批评1次或分管领导通过电视公开道歉的,在单位年度考核动态中进行扣分;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或主要领导通过电视公开道歉的,单位在当年年度综合考核中不能评为“一等奖”。个人受到通报批评,或一年内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次以上的,在本单位干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减个人一个月年终考核奖;被黄色预警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被红色预警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受到责令作出公开道歉问责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属后备干部的,由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后备资格;受到停职检查以上问责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停职检查期为6个月,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群众意见和组织考核情况,由干部任免机关决定其是否恢复履行职务;受到调整工作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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