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通报“五一”期间作风督查情况
日期: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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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9日至5月3日,纳雍县成立8个作风督查组,对“五一”期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滥办大办酒席、违规公款消费、干部职工到岗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5月12日,纳雍县纪委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个别单位执行考勤制度不规范,居仁派出所一张考勤表使用7天;个别干部职工到岗到位不及时,2016年5月3日上午11点10分,姑开乡卫计中心罗明、郭雄、尚欧不在岗。
通报要求,根据《毕节市干部作风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考勤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及未到岗人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责令考勤制度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的个人在单位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扣减1个月绩效工资,分管领导和卫计中心负责人向县纪委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通报强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心竭力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对负责和联系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辖区内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赵颖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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