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父母入住新居 凭啥你来“办酒”?
日期: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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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潘建伟请(正月)初五到他家喝杯酒。”
“他家做啥?”
“好事啊!”
“什么好事!?”
“他家干嘛啊?”
“他家在中(骔)岭修房子,搬家酒。”
“哦!”
这是今年2月10日,纳雍县阳长镇海座小学教师QQ群的部分聊天内容。正是通过这些聊天内容,揭穿了潘建伟的隐形“四风”问题。在证据面前,态度强硬的潘建伟不得不低下头,在组织面前“乖乖”认错。
今年2月14日,纳雍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接到市纪委电话,称“有群众举报,阳长中学教师潘建伟于2月12日在骔岭镇老家操办‘搬家酒’”。
纳雍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彭艳立即通知阳长镇纪委进行核实,并派人前往配合指导。
潘建伟父母居住在骔岭镇左家营村,经过多年的辛苦,好不容易修建了新房,并在去年腊月二十四日入住。
在农村,修建新房不容易,潘建伟的母亲就提出“想请客吃饭”,实则是办酒收礼。潘建伟不但不坚决制止,还欣然同意母亲的想法,确定在正月初五(2月12日)操办“搬家酒”。
既然父母要办酒,不如自己也“搭个便车”,请自己的同事和玩得好的朋友来祝贺一下,顺便也收点礼金。
正基于这样的想法,2月7日,除夕之夜,潘建伟就打电话给自己工作过的海座小学老师王光然,请王约曾经的同事正月初五来他家喝杯酒。2月10日晚上,王便在海座小学教师QQ群和微信群里发布邀请信息。
2月9日,大年初二,潘建伟又打电话给阳长镇教管中心何政,说他家正月初五操办“搬家酒”,请何帮忙通知其他人。
在调查组找其谈话时,潘建伟拒不承认,还说群众举报他操办“搬家酒”是“纯属子虚乌有”,态度十分坚决。而在调查组出示相关证据后,潘建伟才明白“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经查,2月12日,潘建伟在骔岭镇左家营村父母所建新房内违规操办“搬家酒”,设晏6桌,收受礼金5600元。
潘建伟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顶风违规操办“搬家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3月5日,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经阳长镇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潘建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从十级降为十一级,收缴其违纪所得。
“在调查组找我谈话的时候,我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如实告知,现在想起非常后悔。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组织上给予我宽大处理。”在检讨书中,潘建伟后悔莫及。
【执纪者说】
潘建伟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理应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讲纪律、守规矩,作表率、修师德、铸师魂。
在海座小学教师QQ群的聊天内容中,最后一个“哦”字,可以看出多少“被请者”的百般无奈。每个人都有三亲六戚,每个人都有亲朋好友,有好事,值得分享,值得庆贺。可庆贺的前提是要守纪律、讲规矩,不能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而那种冒着触犯纪律的“好事”又值得庆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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