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集中整治“尸位素餐”步入常规化
日期: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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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同志,你于某年某月某日至今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离岗,收到此通知书后,限你七天之内返岗上班或履行相关手续。否则,将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近日,纳雍县整治“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限期返岗通知》内容,要求由各单位自行送达“冒充人头、吃空饷”人员,督促其于今年3月1日前返回原单位上班。
据悉,纳雍县从今年起,将整治“吃空饷”纳入人事工资常规化管理,每年进行两次集中清理整治,凡瞒报、虚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县要求,在清理上报数据时,各单位必须详细说明每一个人不在岗的时间、类型、原因、去向、不在岗期间违规领取的工资数额、领取人、落实清理的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情况。对清理出的“冒充人头,吃空饷”人员,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联系,送达《限期返岗通知书》,督促其在3月1日前回原单位上班,并提供无违法违纪及计生诚信证明,追缴未在岗期间违规领取的一切工资福利。
对限期内未回单位报到的一律按矿工处理,旷工时间从发出《限期返岗通知书》次日或不在岗当日起计算。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属公务员的,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辞退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有关材料申报辞职、辞退;属事业人员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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