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丹
贵州省纳雍县监委委员、二级监察官协助王军同志工作;协助李若水同志分管干部室;分管机关党委、宣传教育研究室、调研法规室、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创双拥、法治纳雍、依法治县、驻村帮扶、工会等工作,联系督导勺窝、羊场、姑开、锅圈岩、雍福、县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工作。
领导简介
2010.09--2014.07 贵州大学化学专业学习
2014.07--2014.11 待业
2014.11--2016.01 贵州省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工作员
2016.01--2019.08 贵州省纳雍县寨乐镇党的建设办公室工作员
2019.08--2021.04 贵州省纳雍县新房彝族苗族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2021.04--2022.02 贵州省纳雍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科长级巡察专员
2022.02--2023.11 贵州省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主任
2023.11--2024.02 贵州省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主任、二级监察官
2024.02-- 贵州省纳雍县监委委员、二级监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