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廉洁文化 >清廉文苑 > 

【纪检人•手记】请不要开除我的党籍

日期:2016-04-2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我愿意接受处分,但请求组织不要开除我的党籍”。这是一名违纪的党员在向组织汇报错误事实时的恳求。

2016年4月的一天,纳雍县纪委谈话室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通过交谈得知,陈某某曾是化作乡某村村干部,离任后,听说村支书私吞了该村某户危改补助款10000多元,他认为该户危改工作自己也参与做过,有什么好处自己理应占一份。遂找到这位村支部书记(另案处理),要求共同分享危改款,村支书害怕事情败露,便分给了他5000元。分到这笔“巨额”好处费后,每次路过被自己私分危改款的那户老百姓家门前时,面对这户人家的热情和质朴,陈某某内心充满谴责和煎熬。4月份,听说全县开展危改资金专项督查时,他终于痛下决心,前往县纪委将自己的违纪事实如实向组织报告,并主动上交5000元的违纪所得。最后,他获得了组织的从轻处理,同时,也让自己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悬崖勒马,没有继续滑向犯罪深渊。

其实,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多党员干部就是因为一时之错,逐步缺失信仰、泯灭党性、忘记自己曾在党旗下的誓词,因为一己私念,把自己一步一步逼向犯罪的深渊。陈某某案例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在党的利益和群众利益面前,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宗旨,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警醒自我,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面对错误,我们一定要敢于承认,敢于承担,敢于改正。这样,才能保证作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永远和群众战斗在一起。(王盛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