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两份建议的来龙去脉
日期:2016-03-1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
视力保护色:
“近段时间以来,县教育系统连续发生多起违规违纪行为,你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月8日,纳雍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光良收到县纪委作出的一份建议。
同样收到“建议”的,还有该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杨家沅,“作为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王光良和杨家沅为什么会收到这种“建议”,而不是处理决定?内容是什么?3月9日,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彭艳解答了种种疑问。
原因很直接,彭艳说,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教育系统发生多起违规违纪行为:
董地中学校长宋邦祥、副校长钱升刚违反财经纪律。
曙光乡第一小学校长许强、副校长郝晓琴多开发票报销套取学生营养餐经费6.2万元。
董地中学19个班教师违规收取补课费20.9万元。
寨乐乡革新小学校长李建华、何宇薇夫妇顶风违纪操办“搬家酒”。
……
几个时间,一个系统发生多起违规违纪问题,影响不言而喻。
“快查快结,从严从重处理,及时通报曝光。”委局领导态度十分坚决。
调查处理过后,出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什么?“我们委局领导一直在探讨,一直在剖析,组织调查人员针对每个违规违纪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度的漏洞、监督的缺失等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锷说。
“教育系统一些干部职工对纪律不知敬畏,存在侥幸心理,不收敛、不知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担当意识不够,监督缺失缺位。”调查人员通过对违纪问题的剖析,总结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
而要让整个教育系统的干部职工树立纪律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紧紧牵住教育局党组这个‘牛鼻子’。”县纪委常委形成共识。
3月8日,纳雍县纪委向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光良作出《关于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建议》,明确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请你切实履行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督促有关人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一个月之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加以整改,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作为联系教育系统的监督责任人,纳雍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杨家沅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纳雍县纪委向其作出《关于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建议》,要求:“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要增强担当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研究制定有效的监督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依纪追究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责任。”
两份建议,两个人。看似建议,实则是“死命令”。一个月时间,不仅要整改到位,而且必须见成效,王光良感觉到肩上担子的重量。
面对全县1万多名教职工,分布在26个乡镇和街道的340多所学校,如何让每名教职工树立纪律“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王光良拿着这份不同寻常的“建议”,心有所思:“只有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一层一层传递下去,加强对教职工的纪律教育,把纪律刻印于心,才是治本之策。”
“纪律教育不能做形式,履行监督来不得偷懒。”拿着自己人给自己的建议,杨家沅感觉到无地自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能嘴上说、会上喊、纸上写,只有真正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两个责任”才能落地生根。
像教育系统这样的大部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是主体责任义不容辞的职责,只有使纪律真正刻印在干部职工心上,从思想深处守住纪律“底线”,又何来违规违纪呢?
作为监督者,更要敢于执纪、善于执纪,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决不越雷池一步,这样距离“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还会远吗?
上一篇: 福建三明杨时:重伦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