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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谈|督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日期:2025-04-0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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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作出部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把纪律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在系统集成、常态长效、守正创新上持续发力,督促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坚持全方位覆盖,增强纪律教育实效。分层分类施教,针对领导干部、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深入分析受教育对象不同领域、层级、岗位、年龄等特点,开展差异化、个性化纪律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用好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创新运用情景模拟、案例剖析等互动式教学。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浸润作用,强化教育阵地建设,讲好廉洁故事,用理想信念、优良作风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归纳突出问题,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全周期管理,将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始终。压紧压实党组织纪律教育的主体责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靠前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围绕党员干部入党、入职、提拔、离职、退休等各节点,开展全周期全方位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结合动态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强化全链条运用。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准纪律“尺度”,深入分析作风“活情况”、新动向,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加强诬告行为治理,推动完善全链条激励保护机制,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