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纳雍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日期:2020-04-24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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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纳雍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0年4月19日中国共产党纳雍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纳雍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在纳雍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18人,列席188人。
中共纳雍县委书记彭华昌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成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袁靓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 构建监督体系促进完善发展 为按时高质量打赢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工作报告。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全会述廉述责。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彭华昌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全面总结十二届党代会以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纳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作出部署,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并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发展纳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县脱贫攻坚和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坚守责任担当,坚定斗争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深刻分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为纳雍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要求,监督保障按时高质量打赢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贯穿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轴主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第一,永葆初心使命,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发展改革大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修炼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严肃查处“七个有之”“五个有的”等问题。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使命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纳雍落深落细落实。
第二,聚焦民生领域,着力保障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摘帽情况、脱贫摘帽后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在执行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中打折扣、搞变通、与民争利等问题,巩固扩大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从快办理、精准处置,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彻查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总要求,不断汇聚决胜脱贫攻坚磅礴力量。
第三,狠抓落实执行,着力扎牢权力运行和责任体系笼子。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特殊,贯通融合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和同级监督,让日常管理监督时刻环绕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推动各级党组织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把管党治党工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具体任务。完善监督制度机制,整合监督力量,突出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查处在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第四,持续纠治“四风”,着力推动党风政风向好向善发展。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一以贯之、化风成俗,坚决防止“疲劳综合症”,抓常抓细抓长抓小,持续从严。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下大力气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变相发文开会、过度留痕等问题。巩固扩大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发表不当言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参与赌博等问题。坚持纠建并举,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赢得党心民心。
第五,深化政治监督,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震慑效应。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紧扣“三个聚焦”,加强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解决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震慑效应。统筹做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有机统一。
第六,巩固反腐成果,着力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立查立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深化惩治金融领域腐败,对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的腐败坚决亮剑。一体推进防逃追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化“一案一整改”,推行“一案一建议”,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
第七,强化自我革命,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突出抓好党的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把政治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时时处处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干部履职能力水平,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以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着力点,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全面畅通干部进出口渠道,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干部既来自“五湖四海”、又走向“四面八方”。坚持刀刃向内,常态化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以纯粹的忠诚、纯洁的品格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零容忍的决心,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纳雍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