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阳光下运行
日期:2018-12-27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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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纳雍县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加大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制度》规定,分县、乡、村三级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示。县级主要对上级批准实施的脱贫攻坚规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涉农资金年度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和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乡镇上报论证通过项目,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告公示。乡镇主要对使用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实施的项目、项目审核,涉及本乡镇的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村级主要对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村级规划编制的村级项目库实施方案,涉及本村的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告。
公告公示通过县级主流媒体、公示栏及项目标志牌等便于社会公众及时知晓的方式进行。同时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接到扶贫资金项目后,根据管理权限在20日进行公示。不履行公告公示职责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纳雍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