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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纳雍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11-09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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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7年11月12日至12月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纳雍县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纳雍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纳雍县委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反思存在问题,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跟踪调度过程环节,形成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的格局。

(一)落实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4月13日,以县委办文件转发《关于对纳雍县委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向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纳雍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直各工作部门党组织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县纪检监察网站上摘要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整改工作机构。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相关领导及法检两长为副组长,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明确县委专职副书记统筹整改日常事务,县委办、组织部、纪委监委分别落实1名正科级干部主抓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认真贯彻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足实际,研究出台《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纳党发〔2018〕14号),对巡视反馈指出的5个方面21个问题,逐一细化分解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各个问题分别由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对表推动落实。

(四)实行整改台账管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整改工作提示单,向牵头领导提示整改工作,提醒牵头领导常态化调度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阶段性报送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各个问题的整改进度,形成分类别、分科目的整改工作台账,对落实措施、建章立制、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等情况进行汇总登记、造册管理,确保跟踪压实整改责任、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如期取得整改实效。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1.政治敏锐性不够

(1)未对违纪干部及时作出处理。

整改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毕节市纪委、纳雍县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同时,中共纳雍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公职人员违法案件信息通报工作机制的意见》(纳党办发〔2018〕67号),明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定期通报会商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在办理违法案件中,查证核实当事人为公职人员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书面通报。对县管干部应当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的,由县纪委县监委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委批准;对应当作出组织处理的县管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委批准。县委收到处理建议后,原则上1个月内作出处理。今年以来,共对2名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15名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和涉嫌违法的干部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对下级党委用人的政治导向不注意把关。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辞退相关人员。同时,由纳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临聘人员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纳组通〔2018〕47号),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临聘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律清退。新临聘人员必须报县人社局审核把关备案。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纳党发〔2018〕2号),县委第42次、44次、45次、56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中央、省、市《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党办发〔2018〕19号),并在第42次常委会和第4次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传达学习。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县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进行考核管理。同时,制定《纳雍县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方案》(纳党办发〔2018〕52号),明确具体的目标考核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将考评情况纳入干部实绩档案管理。四是在2017年度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的县委常委班子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会议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写入对照检查材料,接受民主监督和评议。

3.扶贫工作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的现象。

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一是活禽屠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度达97%,10月底完成;设备安装进度达30%,力争10月底安装结束。在屠宰加工厂和低温冷库未建成前,由县源生牧业公司(县属国有公司)与贵州民生溯源科技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该公司进行定点屠宰加工。二是土鸡养殖产业饲料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度达85%,10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进度达30%,力争12月底安装结束。在饲料厂未建成前,县政府安排县农投公司(县属国有公司)在经开区建临时饲料加工厂,负责原料采购、饲料生产,产出的饲料按成本价供应土鸡养殖场。三是牧草种植完成21.81万亩,项目待批复实施7万亩(资金已落实,项目设计单位正在各乡镇进行规划设计,10月底项目实施方案送市评审批复后立即实施),剩余1.19万亩任务正争取相关部门资金支持,确保今冬明春完成种植任务。四是由于活禽屠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饲料加工厂两个工程项目落实不力、推进缓慢,县纪委对建设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同志和施工负责同志进行组织处理。同时,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的通知》(纳党办发〔2018〕64号),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加强信息报送的同时,严格信息审核,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或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发,并经分管县领导签字审定;向中央、省、市报送的信息,需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送。未严格按要求审核信息上报后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4.扶贫工作形式主义严重

(1)建形象工程,既增加基层负担,又造成极大浪费。

整改情况:董地乡精准扶贫小广播项目,内容包括乡政府中心机房、扶贫指挥中心、专家楼、街上村等10个比较集中村(点)建设,项目已建成投用,实行每日“早、中、晚”播送制度,主要宣传各级精神和惠民政策,对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发挥了一定作用。针对纳雍县董地乡黎明村土鸡养殖场建观景台工程完工后一直闲置问题,项目拨付资金已收回原渠道使用,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县纪委县监委下发《关于开展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工作的通知》,对中央列举的10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和省列举的6个方面23种、市列举的6个方面32种表现形式进行专项整治。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4个,问责处理52人,党纪政务处分27人。

(2)村级阵地挂牌布框泛滥。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规范村(社区)标牌制度的通知》,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精减标牌制度作了详细规定。同时,组建工作督查组督促整改,2018年4月底已完成全县村级标牌制度清理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力、党员档案送审不及时的4个乡镇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对10名党委组织委员进行了约谈。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下达了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强化督查调度,推动工作落实。2018年1-9月,全县共吸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653名,发展预备党员630名。

2.农村年轻党员严重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每个村按程序在高中以上学历、返乡创业人员、致富带头人等40周岁以下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5名以上”。2018年1-9月,全县427个村共发展农民党员467名,其中40周岁以下404名。二是进一步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乡两级通过逐村走访调研、分析研判,并报市县审批,对不胜任现职的103名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调整,目前全县427名村党组织书记中,高中及以上学历331人,占77.52%,初中及以下学历96人,占22.48%。

3.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委一队三个人”队伍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村干部考核、管理、选拔、考录有关事项。二是下发了《关于印发<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同时,将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大学毕业生、村级党总支下设党支部书记等865名农村能人纳入村“两委”后备人选重点培养。三是加大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已分3期对427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分4期对658名驻村人员(即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了轮训。

4.党员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员培训力度,将党性教育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今年以来,共培训村党支部书记427人次、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1333人次、教育系统党务工作者317人次,国有企业、公立医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112人次,培训新党员630人次、农民党员156人次。二是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通知》,对48个后进村党组织进行整顿,明确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组织部科级党员干部联系整顿,帮助规范党内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三是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九大精神农民讲师千场讲习行动的通知》,组织农民讲师进村入户培训党员群众,已开展讲习780余场次,培训党员群众3.5万余人次。四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每季度公示一次党员加分、减分情况,督促党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五是强化党内激励关怀,预算200万元作为党员关怀基金,对生活困难党员给予产业扶持和生活补助,对带富能力较强的创业党员进行贷款贴息。春节和“七·一”期间,组织对全县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进行慰问;“七·一”期间表彰了100名“全县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50个脱贫攻坚先进基层党组织。

5.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两委一队三个人”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对不胜任现职的103名贫困村党组织书记、25名村第一书记进行了调整。二是下发了《关于举办纳雍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的通知》,采取“县主课堂现场学习研讨+乡镇(街道、部门)分课堂电视直播学习研讨”的方式,加大脱贫攻坚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能力。三是成立了6个督查考核组,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巡回督查,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实基层党建、助推脱贫攻坚。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从严管理干部力度不够问题

1.选任干部不严谨。

整改情况:纳雍县委进一步从严选拔管理干部,一是对全县乡镇党政正职是否具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二是全面落实《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在配备乡镇党政正职时,注重选配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三是选配干部时,特别是选配业务部门的干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结合干部调研情况,人选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缺额职位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四是加强干部管理力度,完善《纳雍县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坚决予以调整。2018年以来,共调整了不胜任现职干部23名。

2.干部职务级别管理不规范

(1)无职务设置依据任命干部。

整改情况:纳雍县按副科级干部进行管理的33名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党委委员中,已整改消化30名,其余3名已按干部任用的有关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待市委组织部批复后,即可全面整改消化。今后,县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职数设置情况选配干部,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2)违反中组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精神,保留干部级别。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目前无此类情况。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规定,确保无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发生。

(3)在企业任职的干部仍保留行政级别。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对全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对排查出来在企业任职的5名同志,其中4名已将工资等关系转入所属企业,按企业干部进行管理;其余1名已调整其工作岗位,不再提名到企业任职。

3.从严管理干部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对被立案审查应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人员,县委、县纪委已作出处理。针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2017年7月,毕节市委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两个责任”与业务、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压实“两个责任”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县委县政府坚持把严肃问责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核心关键,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单位13个、领导干部18人次,对8个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予以“一票否决”,并降低其年度目标考核奖。

2.政治生态亟待修复。

整改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从严管理干部,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持续修复政治生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从精神上、待遇上、政治上加大干部激励力度,切实激发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对在脱贫攻坚和临灾避险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提高村干部待遇,按月为村干部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险”,购买不少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代缴合作医疗保险,将村干部报酬平均提高到2800元/月。注重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同时,县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对懒政怠政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运用“四种形态”还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县纪委充分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抓小抓早、防微杜渐,深入践行“四种形态”。2018年以来,共约谈党员干部338人次,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35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63人次,占45.4%;第二形态处理152人次,占42.4%;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8%;第四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4.2%;“四种形态”占比依次递减。

4.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

(1)违规接待。

整改情况: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下发了《纳雍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纳党办发〔2018〕65号),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行为进行规范,从接待规章制度、接待标准执行、经费使用报账、接待信息公开、接待场所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对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县纪委县监委严肃进行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2018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关于“县公安局财务管理不严”问题,县纪委已责成县公安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将虚报套取的洗车修理费用予以收缴,对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关于“县源生牧业公司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县纪委已责成县源生牧业公司进行整改,并对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县财政局下发《纳雍县县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纳雍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审核实施细则》,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财务支付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公务接待必须执行“公务接待函”制度及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接待审批单”制度。

(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其他问题

1.县委对省级极贫乡的脱贫攻坚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整改情况: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县委专题会议,明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董地乡决战贫困指挥部第一指挥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明确1名县委常委及相关县级领导干部任副指挥长,并成立现场总指挥部,由县委常委任现场总指挥长。2017年6月8日,为进一步强化董地乡脱贫攻坚工作,调整县政府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副县长任北部战区副指挥长兼董地乡主战场指挥长。2018年3月9日,县委增加1名县级领导任董地乡脱贫攻坚前线总指挥,并主持董地乡党委全面工作。

(1)董地乡党政班子缺乏凝聚力。

整改情况:纳雍县委组织部对董地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认真分析研判班子存在问题,对工作不务实、执行力落实力较差、不胜任现职的三名干部,县委常委会进行了调整。

(2)乡党委缺乏政治敏锐性。

整改情况:辞退民泰公司监事徐某,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民泰公司,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对民泰公司的监管职责。

(3)对民泰公司管理失控。

整改情况:一是民泰公司已于2017年12月31日下文辞退违规招聘的24名员工,因公司资产清算及处理后续相关事宜需要,乡党委政府决定继续聘用4人。二是辞退民泰公司监事。三是按照相关规定与纳金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是乡财政追回有关人员兼职领取的工资。五是建立《纳雍县民泰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运行制度》,规范公司内部管理。

2.扶贫资金监管不力

(1)资金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以纳扶领通〔2016〕12号文件,批复勺窝乡五一村200亩特色蔬菜示范种植标准园项目,后因公司无资金继续投资,项目未实施完毕,已印发纳扶领通〔2017〕31号文件收回该项目资金。收回资金主要用于玉龙坝镇岩脚村肉牛养殖场改建项目和昆寨乡长春村肉牛养殖场改建项目。同时,县扶贫办下发《关于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提示函》(纳扶办函〔2018〕10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盘点,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重点围绕扶贫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再发生财政扶贫资金滞留闲置问题。

(2)资金使用不精准。

整改情况:追回民泰公司已违规发放资金上交董地乡财政;收回相关经费;对个人大额借款均用于项目建设的,民泰公司已完善相关报账手续;对已用于土地整治项目的经费,不予追缴。

(3)资金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董地乡进一步完善规范广告宣传,削减广告费开支,并于2018年8月30日追回借支给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200万元资金。

3.扶贫项目推进缓慢,产业扶贫落实不力

(1)竣工率低。

整改情况:县扶贫办下发《关于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提示函》(纳扶办函〔2018〕10号),要求各乡镇对2015至2017年度未完工项目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实施,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在“扶贫云”项目管理系统中,2015年度项目备案率100%、资金拨付率100%,报账率100%,项目竣工177个,竣工率100%;2016年度项目备案率100%、资金拨付率100%,报账率100%,项目竣工536个,竣工率100%;2017年度项目备案率100%、资金拨付率100%,报账率100%,项目竣工286个,竣工率100%。

(2)利益联结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

整改情况:县扶贫办印发《关于报送三个百分百等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进一步完善扶贫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扶贫产业中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效率,确保通过项目实施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避免项目资金、资产闲置,实实在在将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到位。董地乡已明确董地华农公司作为青山村大棚经营主体,负责青山村8个大棚的生产经营,利益联结青山村124户搬迁对象。2018年6月,8个大棚已全部完成食用菌种植。

(3)项目编报不科学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董地乡重新调整《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定点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20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收回2014-2017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的通知》(纳扶领通〔2017〕31号)、《纳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收回百兴镇乐卡村湖羊养殖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纳扶领办通〔2018〕7号),收回董地乡沙落村通组公路项目、张家湾镇磨坟村通组公路硬化项目和百兴镇乐卡村湖羊养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乐治镇台沙村肉牛养殖场改建项目、维新镇水落冲村肉牛养殖场改建项目和百兴镇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项目。二是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的通知》(纳扶领通〔2017〕2号),安排昆寨乡生猪养殖项目13个。同时,县扶贫办于2018年5月21日组织各乡镇(街道)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工作站长、项目工作业务人员等,就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进行专题培训;纳雍县政府于2018年6月10日-12日组织召开了纳雍县脱贫攻坚项目(2018-2020)县级评审会,对各乡镇(街道)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论证。

(4)验收报账不及时。

整改情况: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纳雍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纳府办发〔2018〕89号),明确对超过项目批复完工时限未报账的,由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向施工单位下发限期报账通知,超过6个月还未报账的,由主管部门提出限期完工或报县级财政部门收回资金重新安排的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工作,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及时验收报账。截止2018年6月,董地乡朴德村高山生态土鸡养殖项目已报账。

4.存在“慰问帮”现象。

整改情况:县委十二届第44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慰问帮”问题的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要求“研究制定科学的帮扶方案。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四次会议针对“慰问帮”问题进行整改,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全县通报批评,由县纪委县监委按程序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结对帮扶贫困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结对帮扶工作中,坚决杜绝“慰问式帮扶”现象。

5.存在违纪违规现象。

整改情况:在财政供养人员领取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的情况中,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共对73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约谈68人、立案调查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同时,县民政局于2017年11月29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召开了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全部于2017年12月通过动态管理按程序清退;对“保人不保户”和整户“漏保”的已于2017年12月份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2018年5月份,县移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核准核实搬迁对象,清理出财政供养人员不符合搬迁政策的对象,已全部取消搬迁资格。2018年6月11日,经县委第46次常委会研究,立即开展不符合条件但享受低保、易地扶贫搬迁等惠民政策的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定期对享受有关惠民政策人员开展比对工作,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享受低保、易地扶贫搬迁等惠民政策。

针对巡视董地乡发现的党政班子缺乏凝聚力、缺乏政治敏锐性、不注意用人政治导向,对民泰公司管理失控,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管理混乱、监督不到位,建形象工程,项目编报不科学、验收报账不及时、利益联结机制未落实,村级阵地挂牌布框泛滥等问题,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已给予处理。

三、巡视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总的来说,通过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和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下一步,县委将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在现有整改成效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系统梳理巡视整改工作,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紧盯既定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持续拓展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批示精神为引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尽锐出战,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我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小康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7-3521610,邮编:553300;电子邮箱:nyxwbms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