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岂能借扶贫项目之名谋私利
日期: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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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借扶贫项目之名谋取私利的错误行为,深深感到后悔和自责……”纳雍县昆寨乡长春村党支部书记陈鹏在其忏悔书中如此说。
陈鹏为什么会这样说?事情是这样的。
2017年11月,纳雍县昆寨乡民生监督组对全乡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察,通过督查,民生监督组发现该乡长春村2015年的蛋鸡养殖普品项目存在资金被挪用的问题线索。
民生监督监督立即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初步核实后,对该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原来在2015年,长春村市直第一书记帮忙协调到一个养殖3000羽蛋鸡的产业扶贫项目,该项目设有利益联结机制的规定,即让该项目覆盖的20户贫困户参与经营和分红。
然而自从该项目实施以来,在未经村委会提名和贫困户推选的情况下,长春村的党支部书记陈鹏一人“把持”整个养殖过程的管理。
陈鹏通过私自管理该扶贫项目之便谋取私利。
2016年5月23日,陈鹏以支付蛋鸡饲料为由,以个人名义从县委统战部拨付昆寨乡的长春村路灯安装资金中借款5万元,其中3万元陈鹏用于支付蛋鸡养殖饲料款,剩余2万元被其挪用。
2016年8月26日,陈鹏以购买2000羽蛋鸡苗为名,以个人名义从昆寨乡财政分局借出项目资金5万元偿还其差欠他人的工程资金。
就这样,陈鹏借蛋鸡养殖的扶贫项目之名共计挪用资金7万元。
在脱贫攻坚战任务如此艰巨、紧迫、重要的形势下,在联系到产业扶贫项目的情况下。作为村支书的陈鹏没有思考如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反而违反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规定,私自对该扶贫项目进行管理,侵害贫困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更是借该扶贫项目之名谋取私利,其行为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
2018年7月,陈鹏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其违纪资金7万元被收回并退回原资金渠道,同时,免去其长春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赖玉婷 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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