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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五学”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热潮

日期: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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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条例》内容,纳雍县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领导干部带头学。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政联合办公会、党委(党工委、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专题学习传达《条例》,原原本本学,掌握条文内容和精神实质。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带领本地本单位本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党校培训专题学。把《条例》列为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各类培训班次的教学课程,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搞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检干部示范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点,真学真懂、学以致用,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围绕加强纪律建设带头讲党课,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条例》作出示范。

共产党员研讨学。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原原本本学《条例》条文、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做到精读深悟、融会贯通。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学习,并在党员大会上交流学习心得,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凝聚合力。

全体干部集中学。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利用学习例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平台,举办“大讲堂”、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确保全覆盖。同时,对学习效果进行测试,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新《条例》精神和党中央的要求部署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