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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1至8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72人次

日期: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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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纳雍县纪委监委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问责震慑作用,有效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1至8月,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7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 118人次,占比43.4%;运用第二种形态117人次,占比43%;运用第三种形态24人次,占比8.8%;运用第四种形态13人次,占比4.8%。

常态开展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积极探索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通过依托“纳雍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和“纳雍纪检监察”网站和微博定期发布反腐倡廉信息,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纪检干部巡回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体现严管厚爱。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手段,及时“红红脸、出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同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小过即问、动辄则咎,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高压态势重拳反腐。聚焦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惩治“微腐败”。对不收手、不收敛,群众反映强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极少数,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