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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邓凌峰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受处分

日期: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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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场分局科员邓凌峰,酒后睡在大街上,并无故辱骂他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

2018年2月10日21时许,邓凌峰在盛世国际附近醉酒睡在地上,文昌派出所接警后,将邓凌峰带回所里待其酒醒送回家。22时许,邓凌峰无故辱骂派出所民警,并向民警和办公设施吐口水,直至2月11日凌晨4时左右。2月11日,邓凌峰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2018年5月15日,经纳雍县监委委务会讨论,给予邓凌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