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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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县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实现。日前,纳雍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新房乡卢家营村村主任朱大学侵占农户危改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12月,新房乡卢家营村村委收取危改户卢某某的信用社存折用于复印登记兑现危改补助资金,村主任朱大学将卢某某的存折本复印后未及时归还给卢某某,在卢某某户的危改补助资金发放上卡后,朱大学于2018年3月8日持卢某某的存折本到新房信用社以角便民服务点将卢某某存折上的危改补助资金2000元取出占为己有。2018年3月,朱大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退违纪资金。
2.玉龙坝镇化磋窝村党支部书记陆兴义侵占低保对象的合作医疗筹资款问题。2017年9月至11月,陆兴义在向群众收取2018年度合作医疗筹资款过程中,违规向低保对象王某某户多收取了180元,向低保对象吴某某户多收取了60元,并将多收取的共240元占为己有。2018年5月,陆兴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退违纪资金。
3.水东镇烂坝村支部书记张习中套取危改补助资金问题。在2016年危房改造工作中,张习中利用职务之便,在其有安全住房不符合危改条件的情况下,用自己家的一间杂房以其儿子张智文的名义实施危房改造,套取危改补助资金15000元。2018年6月,张习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4.勺窝镇原六营村党支部书记彭海侵占扶贫资金问题。彭海任勺窝镇原六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0年在发放扶贫牛养殖补助资金过程中,将4000元补助资金截留占为己有。2018年6月,彭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清退违纪资金。
5.左鸠戛乡扶贫工作站原负责人何义黔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左鸠戛乡先锋村采取“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实施肉牛养殖项目,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农户入股1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扶贫工作站未进行持续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项目失败造成入股农户的经济损失,何义黔作为乡扶贫工作站负责人,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4月,何义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锅圈岩乡土补村党支部书记王江文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在2016年低保核查工作中,王江文未实地开展入户调查,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徐某某户纳入低保保障,享受了低保金3148元,导致低保资金流失;在2016年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王江文通过弄虚作假,使危改对象徐某某户在未实施危改的情况下,享受了危改补助资金15000元,造成危改资金流失。2018年7月,王江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6起案例,充分暴露出全县扶贫领域不同程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纪法缺乏敬畏,侥幸贪占心理依然存在,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对脱贫攻坚进程造成了不良影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以精准的措施、扎实的作风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四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