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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骔岭镇人大主席李发文被“双开”

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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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纳雍县委批准,纳雍县纪委监委对纳雍县骔岭镇人大主席李发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发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到景区旅游,以加班费名义分发征地拆迁款;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并从中获利,收受他人礼品;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他人贿赂、挪用公款,且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发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纳雍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纳雍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发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结果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