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日期: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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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近日,纳雍县纪委通报了6起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化作乡大营村党支部书记陈学仕侵犯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化作乡大营村领取本村地方公益林补偿金8648.40元,因当时不便发放,便将该笔资金开户存放。2016年,陈学仕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未请示乡政府相关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笔资金取出用于维修大营村委会办公楼,侵占了群众利益。2017年11月,陈学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玉龙坝镇坝子社区党支部书记唐成远在贫困户精准识别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玉龙坝镇坝子社区在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唐成远未认真对照精准识别贫困户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编造虚假信息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纳入精准贫困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唐成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龙坝镇岩脚村“第一书记”杨维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杨维英在领取扶贫物资马铃薯种薯及配套物资后,未召开村支两委会议讨论就自作主张安排发放。发放过程中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发放,并编造虚假发放名册上报,导致16200斤马铃薯种薯及11320斤化肥去向不明,给国家和群众造成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杨维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百兴镇苦李科村原党支部书记胡会权弄虚作假侵占群众利益问题。2002年至2015年期间,胡会权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和虚报农村饮水安全“小水窖”等方式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69784元、农村饮水安全小水窖补助资金10000元;侵吞应无偿向农户发放的玉米种子12085斤,变卖后得款81924元。2018年3月,胡会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张家湾镇司法所所长姚永弄虚作假侵占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1月,姚永在发放农民工工资和兑现农户房屋赔偿款过程中,以交纳拆除房屋保证金及其他理由为借口,擅自将应发放给农户的房屋赔偿款13万元截留后据为己有,侵占群众利益。2018年4月,姚永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
6、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风建设流于形式问题。2017年6月,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彭继衡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被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同年8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作风建设上流于形式,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训照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2018年3月,周训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认真查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扎实整改,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工作层层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