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文昌街道文昌社区委员余曼被开除党籍
日期: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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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曼在任文昌街道文昌社区委员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5年5月,余曼与他人共谋,采取虚增土地面积及土地上附着果树数量的方式,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75605元。2017年12月29日,纳雍县人民法院判决余曼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8年4月16日,经文昌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报县纪委批准,给予余曼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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