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2017年审理案件254件处分291人
日期: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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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纳雍县严格遵守“二十四字”方针,认真履行案件审理职责,着力推进案件审理等工作,全年审结案件254件,党政纪处分291人。
提升审理水平。“请进来”培训,举办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专题培训执纪审理知识,通过每周例会学习轮流上台交流执纪审查工作经验、做法;“走出去”指导,不定期深入乡镇指导案件办理,提升执纪审理水平。2017年,共举办专题培训2期300余人次,下乡镇指导办案97次。
保证审理质量。建立《纪检监察立案预审制度》,严把预审关,杜绝出现立案依据不充分、孤证定案等情况。明确“乡案县审”并签署意见后再下处分决定,严把协审关,提升乡镇案件质量。依纪依规审理违纪案件、制作规范审理文书,突出执纪特色,严把出口关,确保时间服从质量要求。2017年,共预审乡案110件、纪工委自办案件14件,协审乡案104件118人,提出协审意见85条。
树牢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审核力度,着力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2017年,审结案件254件3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91人。其中,轻处分247人,重处分78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2件2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3人,一般干部64人,其他人员203人。(纳雍县纪委监委 杨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