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三率一度”专项监察
日期: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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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纳雍县纪委监察局下发《纳雍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三率一度”专项监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方案》指出,本次专项监察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结束,分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开展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和群众满意度(简称“三率一度”)专项监察。着力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腐败问题,着力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着力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
《方案》强调,紧扣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农户、已脱贫户,重点核查属于“7种排他性因素”的家庭被识别纳入贫困户的情况(错评率);核查符合扶贫标准但尚未列为贫困户的情况;核查脱贫户中未达到脱贫标准,或存在“八个不能退”情形而作为脱贫对象的情况;了解群众(包括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帮扶政策措施、帮扶成效、脱贫退出和帮扶干部的认可度,特别是漏评户、错退户、边缘户等对党委、政府工作意见的情况。
《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作风整顿和专项监察自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作风专项整顿不到位、专项监察自查工作不力,未真正将存在问题自查出来,或隐瞒问题,以敷衍搪塞的态度应付自查整改工作的,存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落实不力,出现错评、漏评、错退,以及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而不如实报告的,从严从重追究直接责任、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对问题集中突出的部门和乡镇(街道),将列为重点整治单位,派驻巡察组进驻开展“点穴式”巡察督查。对检查中落实工作责任不力,对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隐瞒问题,当“老好人”,对存在的问题不敢、不愿问责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