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 专项监察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情况
日期:2017-11-28
来源:毕节市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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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纳雍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开展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情况专项监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监察全县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情况。
《方案》指出,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要求,坚持以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查办案件为抓手,严肃查处在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甚至滥用职权或者徇私枉法等问题。
《方案》强调,本次专项监察从即日开始至2018年1月结束结束,分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总结成效三个步骤实施。先由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束后,县纪委监察局以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单元,整合各民生监督组力量,分7个组对所监督联系的乡镇(街道)开展检查,按照“自上而下、贯穿到底,从下到上、问题倒逼”的原则,边查边处,快查快处;专项监察结束后,总结成效做法、分析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找出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农村新型经济实体健康运行,惠及于民。
《方案》要求,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严格按照“一案双查”原则,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对在自查过程中不认真,流于形式的,未真正将存在问题自查出来,对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回避问题,当好人主义,敷衍应付本次专项监察工作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集中检查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对该问责而不问责,或追究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一律追究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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