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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通报3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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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严明纪律。日前,纳雍县纪委通报近期全县查处的3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1、纳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聘用驾驶员林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5月27日,林军私自驾驶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公务用车到毕节一中看望孩子。2017年6月7日,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对林军进行解聘处理,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龙华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

2、纳雍县百兴镇聘用驾驶员王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4月3日,王健私自驾驶百兴镇公务车到该镇大龙井村刘家寨组看望孩子。2017年6月16日,百兴镇党委对王健进行解聘处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进和办公室负责人郑洋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

3、纳雍县张家湾镇聘用驾驶员周恩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4月3日,周恩德私自驾驶张家湾镇公务用车到乐治镇接送家属。2017年5月26日,张家湾镇党委对周恩德进行解聘处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荫松和办公室负责人任美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要求上决不含糊,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