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封存各类公务用酒价值达22万余元
日期: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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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纪检监察机关统一行动,不打折扣,全面执行禁酒令。截止8月底,全县已封存42个单位的各类公务用酒,总价值达到22万余元。
该县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禁酒工作,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和遵守公务接待禁酒规定,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务用酒的统计封存及上报备案工作。
该县规定,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库存的各类公务用酒一律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或联系的县纪委派出纪工委进行封存备案。今后,公务接待活动需要用酒的,向纪检监察机关申报备案,乡镇(街道)公务用酒向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进行申报备案;县直各部门公务用酒向相应的纪工委进行申报备案。同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公务接待、违规用酒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禁酒不力或违规作酒的,发现一起,报告一起,问责处理一起。
截止8月底,全县共对42个单位的各类公务用酒进行查封,共封存散酒1551斤,瓶装酒1082瓶,总价22.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