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新闻动态 >要闻 > 

纳雍:“学+做”=贯彻落实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

日期:2017-07-3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公开发布后,纳雍立足“学+做”,对修改条例进行贯彻落实。

形式多样“学”。 7月17日,县纪委通过周干部职工例会对新修改的巡视条例进行全文学习;7月18日,县纪委召开常委会议对新修改的《巡察工作条例》进行传达学习;7月20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将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纳入全县“两学一做”学习内容,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学习,学习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不认真学习的严肃问责。7月26日,县纪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3位中心发言人围绕新修改条例的特点、如何贯彻新条例和怎样把新条例融入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了发言。

结合巡察“做”。 纳雍立足实际,要求县委巡察办按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即将启动的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把新修改条例的精神融入县委今后的巡察工作中去。同时,在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启动前,以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重点内容,以全县巡察组长库、巡察人员库为重点培训对象,举办一期巡察工作专题培训班,全面提高巡察政治站位,提升县委巡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