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上半年开展专项监察共立案63件党政纪处分38人
日期: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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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纳雍县为深入贯彻落实《毕节市组织开展省市级层面专项监察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纳雍县深入开展专项监察,1至6月,共立案63件,结案27件,党政纪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4人,涉案金额469.55万元。
“五项必查”精细化,确保专项资金底数清。精细化专项监察省市安排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全县所有中小学公用经费、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极贫乡镇建档立卡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林业局、乡村两级及其他涉及部门等是否按规定公示公开资金划拨、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及项目工程实施进度、质量、审计等各个环节的情况。通过专项监察,“五项目”实际投资102743.63万元,实际兑付85450.56万元,结余17293.07万元。
监察内容扩大化,确保提升广度与深度。除认真落实省市安排的监察任务外,纳雍县自选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征地拆迁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易地扶贫搬迁、极贫乡镇扶贫项目资金、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项目作为监察内容,在开展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监察时,拓展到对教育工程类和教育办公费的监察。同时对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信贷扶贫、微型企业扶持等专项监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监察成果。
问题线索多元化,确保专项监察显效果。将“千名纪检干部访村寨”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从访村寨活动中收集问题线索;将专项监察内容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从巡察中收集问题线索;安排县纪委信访室和各乡镇信访服务站,专门建立涉及专项监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台账,从中收集问题线索;以七个纪工委为单元专门组建七个专项监察组,每个纪工委分别整合所联系的乡镇民生监督组人员力量,采取集中检查、交叉办案等方式开展,主动查找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村级民生监督员和 “两代表一委员”作用,让他们积极为专项监察工作提供问题线索;组织涉及部门和乡镇开展自查,从自查工作中收集问题线索。半年来,共处置了200条问题线索。
追究责任严肃化,确保群众利益不受害。专项监察案件查办情况实行进度通报制,限期未完成的,对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人、各民生监督组副组长进行约谈,并与年度奖金挂钩;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县纪委监察局相关职能室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进行通报,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通过举行涉案款物清退大会等形式,及时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款物直接清退给群众,切实提升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对隐瞒问题不报告或自查清理流于形式、应付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追究主体责任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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