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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严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

日期: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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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纳雍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严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政治纪律,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汛期安全。

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党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统一部署,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各行其是,确保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令行禁止。

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汛期安全。坚持把纪律挺在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第一线。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第一线,严格值班值守、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严格执行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工作纪律。

严格问责追究,确保执纪到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作风督查力度、紧盯干部职工到岗到位、值班值守情况,加强对救灾物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对在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以及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迟报,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从严查处。以铁的纪律保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