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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村级民生监督员摆正“四个关系”保民生

日期: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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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延伸监督触角,不留死角死面,确保监督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纳雍县厍东关乡培训21名村级民生监督员时说。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更好地为决战贫困、同步小康打下坚实基础。纳雍县用活村级民生监督员,要求民生监督员摆正“四个关系”,最大限度发挥村级民生监督员的“前哨”作用。

摆正与乡党委和乡纪委的关系。村级民生监督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大政方针和惠民政策,向群众宣传民生政策;同时增强自身监督信心,为自身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打下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承办民生监督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乡纪委的领导、管理、监督与考核,主动向乡纪委报告民生项目的贯彻执行情况。

摆正与村支两委之间的关系。开展民生项目相关工作时,离不开村支两委的支持与配合,村级民生监督员在开展监督的同时,要注意把握好与村支两委之间的关系,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做到在工作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加强监督各项民生建设项目资金特别是涉农惠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摆正与民生项目实施单位的关系。村级民生监督员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掌握当前工作动态,把握工作重点,了解各村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物资发放等方面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民生项目实施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摆正与群众的关系。村级民生监督员要与群众搞好关系,经常走访,多和群众交流,对群众提供的线索要认真核实,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听风就是雨,要及时向群众反馈核实的情况,让群众相信自己、信任自己,积极提供线索,反映问题;要列席、参与、监督所在村的重大事项的执行,监督指导并规范决策流程,确保村级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截止目前,全县4372名民生监督员开展监督1125次,发现问题514个,提供线索104个,协助办案22件,解决群众问题343个。(纳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