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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多举措推进突出环保问题整改落实

日期:2017-05-16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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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交办的信访件,更为有效地接受群众监督,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纳雍县严格按照“边督边改、立说立行”要求,多措并举,大胆创新,及时推进突出环保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纳雍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16名精兵强将,统筹推进全县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建立一对一专班工作机制,成立一对一专班,对接到的信访件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由县工作专班统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矛盾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制定方案,明确问题整改责任,由一对一专班具体跟踪推进信访件的整改落实;当前,针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纳雍县成立了15个一对一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对涉及到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列出《县领导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分片区责任包保清单》,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县领导包保,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昆寨乡、雍熙街道、阳长镇等乡(镇、街道),明确2名及以上县领导进行包保,做到全县26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列出《纳雍县河长包保河流责任清单》,落实河长制,对纳雍县境内的30条河流和9个水库,分别明确1名县领导进行包保;列出《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包保责任清单》,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33起信访案件每件都有县领导包保。要求县级包保领导按照“日报告、周巡查、旬汇报”的要求,切实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时时跟踪、掌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的各项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处理县级督办督察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到整改不完成包保责任不脱钩。

三是建立监督举报平台。制定了《纳雍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报受理处置办法》,发布《关于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通告》。要求各乡(镇、街道)在办公楼及村(居)民居住集中的寨子醒目处,张贴公示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857—3521701,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接到举报后立即启动受理机制,建立《环保监督举报受理台账》,及时明确核实、办理举报案件责任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整治整改落实后,3日内将整治情况向投诉人进行回复。除此之外,对工作实行每月一通报。截止目前,已受理投诉4起,办结2起。大力推行县、乡、村三级联动,让群众反应有“门”,致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力度。县纪委、县督办督查局不定期开展环保整治督查,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城管局等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相关人员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对在4月20日前未落实招聘村环卫工人的23个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进行集体预防提醒谈话。特别是对已经进行诫勉约谈、集体预防提醒谈话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截止目前,已进行诫勉谈话5人次,进行纠错诫勉约谈3人次,进行预防提醒谈话2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