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自查自纠
日期:2017-03-07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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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纠治“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纳雍县从3月1日至3月20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出台以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以来,存在的“四风”问题开展专项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内容主要查:是否存在违规购买、使用高挡酒问题;接待用酒有无审批制度,是否存在会议用酒问题,接待量较大的单位是否设立接待用酒库存明细账,是否建立出入库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向下级转嫁住宿费问题或超标准住宿问题;是否存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是否分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是否齐全,有无安排旅游问题;本单位存在的其他的突出问题等。
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要坚持立行立改。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区别时间节点、原因和情节,分类处置,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二要修订完善制度。逐条对照本单位出台的相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对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或要求不具体、不明确的条文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进行修订;三要开展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所属部门执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相关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追缴违规资金,并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督查情况,再由乡镇纪委和纪工委统一汇总上报县纪委组织抽查;四是严肃问责追究。把自查自纠情况作为问责工作的重点,由县纪委适时组织抽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自查不严、整改不力,玩规避、搞变通的行为,一律追究“两个责任”,一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突出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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