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公安局纪委对8名工作不力的科所队长进行集体约谈
日期: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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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纳雍县公安局纪委为贯彻落实纪委监督职责,践行“四种形态”,对8名工作不力的科所队长进行集体约谈。
2017年2月7日,在县局周二学习会议上,局领导要求各单位组织民警、事业人员(协警)贯彻学习《纳雍县公安局队伍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学习情况于在2月10日(周五)12点之前将书面材料报政工科。在规定的时间内迟报的单位有6个,未上报的单位有8个。经研究,县局决定对6个单位进行全局迟报通报;对未报学习情况的8个单位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并由局纪委主要领导对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
约谈会上,被约谈人深刻剖析了问题发生的原因,向局党委作了检讨,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作了表态;局纪委主要领导对被约谈人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党规党纪,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做到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做合格党员干部。
二是要举一反三,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必须深刻领会和始终坚持工作中的落实力、执行力,确保警令、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三是勇于担当,落实责任。科所队室负责人肩负着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必须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抓好业务工作,做到双促进、两不误。
四是认真学习,严格管理。《纳雍县公安局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是根据市局“12.23”、“1.19”会议精神和《队伍管理规定》并结合全局实际制定的,是为了提升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家要深刻领会,务必学深、学透,主动作为,大胆管理。
五要端正思想,对待约谈。要正确对待组织的约谈,要把约谈看作是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对约谈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纳雍县公安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