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1人违反工作纪律5人被问责
日期: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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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纳雍县国土资源局1人违反工作纪律5人被问责,5人中有4人被问责是因领导不力。
2017年2月7日,省有关领导到我县董地乡调研期间,县国土资源局临聘驾驶员戴品故意透露相关信息,违反保密工作纪律,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在此期间,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锋,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队长左祥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严格;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董捷对所属工作人员管理松懈,履行直接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2017年2月14日,县纪委根据《贵州省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毕节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张瑨、刘锋、左祥、董捷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张瑨做出书面检讨,对刘锋进行纠错诫勉约谈,扣发4人2017年度部分目标考核奖;戴品则由县国土资源局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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