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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纳雍:“四个强化”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

日期:2017-02-04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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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毕节市纳雍县启动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工作。本次检查考核本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重点强化务实、细致、全面和运用,对全县各责任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检查考核工作强化务实。本次检查考核工作由县委牵头,以县委常委担任组长,部分纪委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纪委委局机关各室及纪工委干部为成员组建10个考核组,对全县26个乡镇(街道)70个县直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以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重点工作,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逐一审核。

检查考核项目强化细致。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将考核内容分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大块,按量化考核、日常跟踪检查和民主测评分类,共17项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明确了加分项目检查考核细则。同时,对实名信访举报和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问题具体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和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了解群众的满意情况,结果记入责任制考核成绩。

检查考核方法强化全面。检查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听取单位主要领导汇报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二是查阅有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三是采取召开不同形式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四是参会人员分别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五是反馈检查考核情况。

检查考核结果强化运用。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和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总分不足70分,民主测评差票超过30%的单位,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纠错诫勉谈话,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