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新闻动态 >要闻 > 

纳雍:3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

日期:2016-09-1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视力保护色:

近日,纳雍县纪委下发通报,对在董地乡脱贫攻坚规划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县直部门干部进行问责。

8月31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12个县直部门及董地乡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会上明确各有关单位分别抽派一名同志组成工作组,到董地乡开展脱贫攻坚规划工作,食宿在董地乡。

9月1日上午10时,工作组组长带领抽调人员进驻董地乡并召开动员会。会上明确要求:“工作组人员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分清轻重缓急,以搞好这次规划为主要工作,连续工作预计在一个周以上,直到完成县委安排的任务为止;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请假需经工作组组长批准。”会后,工作组组长考虑到董地乡住宿不便,同意工作组成员每天晚上可以回县城,但次日9时前必须到董地乡开展工作。

9月3日上午,董地乡脱贫攻坚规划工作组成员梅培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股股长)、杨梅(县城乡规划局村镇规划股股长)、付习兵(县交通运输局规划股股长)3名同志认为当天是星期六,属于休息日而未到董地乡开展工作,直到接到乡党政办通知后才赶到。付习兵在当晚的工作组会议上对自己的行为当场作了深刻检讨。

梅培云、杨梅、付习兵3人在参与董地乡脱贫攻坚规划工作中,未严格落实工作组工作要求,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9月12日,县纪委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股股长梅培云、县城乡规划局村镇规划股股长杨梅进行预防提醒谈话并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分别向董地乡脱贫攻坚规划工作组作出深刻检讨;对县交通运输局规划股股长付习兵全县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要求自己,守住纪律底线,切实提升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