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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检察院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16-09-01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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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来,纳雍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检察机关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大扶贫战略行动和同步小康的职能作用,确保民生资金安全使用、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严肃查办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该院重点围绕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和实施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1+7”民生工程、“十件民生实事”,坚决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征地拆迁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形成打击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截止目前,已立案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件19人。

强化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关口前移、惩防并举。该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民生资金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以及重要规章制度,帮助民生资金监管部门找准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时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的建议措施,实行精细化预防,加大对重大民生资金项目督办,为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预防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

推进与民生资金监管部门的协作,共同保护民生资金安全。该院加强与发改、水利、教育、卫生、民政、扶贫、移民等涉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民生项目实施、民生政策落实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与25家涉及民生资金的县直部门分别会签了《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衔接机制》,建立了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建立和运用线索移送、共同预防等工作机制。

积极搭建民生资金检察监督平台,确保民生资金监管实效。该院不断延伸监督触角,不断扩展群众对民生资金监督的方式和平台,建立覆盖民生资金监管法律监督网,在25家涉及民生资金的县直部门聘任了检察联络员,在文昌街道、董地乡建立了民生资金保护乡镇检察联络室。